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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絕漂綠行為:未核定產品碳足跡標示最高罰百萬元
為推動企業加強溫室氣體減量並實現淨零排放目標,環境部今日預告「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管理辦法」草案。該草案明確規定,未經核定的產品不得標示碳足跡資訊,違者將面臨1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罰鍰,以杜絕漂綠行為。

重點摘要
為推動企業加強溫室氣體減量並實現淨零排放目標,環境部今日預告「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管理辦法」草案。該草案明確規定,未經核定的產品不得標示碳足跡資訊,違者將面臨1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罰鍰,以杜絕漂綠行為。
企業與產業背景
加強產品碳足跡核定與管理
根據環境部發布的新聞稿,此草案旨在建立健全的產品碳足跡揭露制度,推動事業核算並揭露產品碳足跡排放量。預告期間為30天,環境部將廣徵各界意見,完善相關規範。
挑戰與重要性
事業如需揭露產品碳足跡,需依以下程序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定:
環境部進一步指出,草案特別強調產品碳足跡的計算標準化,確保同類產品具備一致的計算範圍。同時,要求企業提供全廠產量及能資源分配數據,作為碳足跡核算的基礎。每項核定的產品碳足跡有效期限為兩年,期滿需重新申請,以確保數據的準確性與時效性。
行動、方案與執行
強化查驗機構管理與合作機制
為確保產品碳足跡查驗的規範性與透明度,環境部同步修正「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」,新增相關規定:
環境部也聯合經濟部及農業部,共同推動查驗機構的成立,增設查驗項目,並加強人員培訓,提升查驗品質與數量,滿足市場需求。
證據、成果與影響
違規標示的法律責任與社會影響
產業與制度意涵
草案明訂,未經核定的產品不得擅自標示碳足跡資訊,以防止漂綠行為的發生。違規企業將面臨1萬元至100萬元的罰鍰,對惡意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形成有力的法律震懾。環境部指出,此舉旨在建立消費者對碳足跡標示的信任,並激勵企業積極參與減碳行動。同時,這一制度也為市場上的可持續商品提供了公平競爭的環境。
SNN 編輯與揭露前證據基礎設施觀點
結語:推動淨零轉型的里程碑
未來展望
「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管理辦法」的預告標誌著台灣邁向淨零經濟的重要一步。透過嚴格的核定程序和法律約束力,環境部期望促進企業提高碳排放透明度,並引導市場朝向可持續發展的方向。未來,隨著相關配套措施的逐步完善,企業在節能減碳領域的創新將成為重要競爭力。這不僅是應對氣候變遷的必要之舉,更是提升國際市場競爭力的關鍵策略。
來源、證據鏈與責任編輯
主題中心:氣候與能源轉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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